1.什么是成品油“费改税”
2.你可以帮我下一个 农业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谢谢 邮箱:fulifangfu@163
3.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4.什么是转移支付?举个例子吧,
5.09年最大的几件事
6.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
1.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是上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对没有上年度收入的新成立企业按当期收入计征。
2.水利基金的解释权在省财政厅,如果有何疑问,可以咨询省财政厅。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经财政部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
(三)地方人民按规定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安排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
以山东省为例,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要求,经省同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免征条件,缴费人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缴费的,予以退还。
(二)免征该基金后,相关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由各级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二、为筹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各级财政部门可继续按照《山东省人民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规定的三种渠道提取和划转资金。
四、县级以上水利、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地方水利建设支出预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应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批复下达地方水利建设支出预算。其中,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
五、地方水利建设支出的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是成品油“费改税”
燃油补贴国家新规定,由对出租汽车新增每车每月110元的燃油临时补贴,以消化燃油调价增加的运营费用。对出租汽车的燃油补贴累计每车每月780元,其中企业520元,财政260元。燃油补贴政策改革,燃油补贴是成品油价格调整和税费改革后,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合理制定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根据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科学测算,制定城市公交车按标台补贴、城市出租车按辆补贴、农村道路客运按座位补贴、岛际水路客运按功率补贴的分配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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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费改税”是指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由0.2元提高到1元,净提高0.8元;柴油每升由0.1元提高到0.8元,净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不是从价计征,与油品价格变动没有关系,征税多少只与用油量多少相关联。提高成品油单位税额后,现行汽、柴油价格不提高。
简单地说,就是把车主一次性缴纳的养路费加入对成品油征收的消费税之中,多用油、多缴税,不用油、不缴税。
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国发〔200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政策,对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二)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定价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稀缺程度,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1.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一段时间内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水平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汽、柴油价格继续实行定价和指导价。(1)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由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价构成。适当缩小出厂到零售之间流通环节差价。(2)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格,合理核定其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价差。(4)供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国家核定的出厂价格执行。(5)合理核定供铁路、交通等专项部门用汽、柴油供应价格。(6)上述差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剧烈波动时,继续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以减轻其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4.航空煤油等其他成品油价格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液化气改为实行最高出厂价格管理。
5.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另行制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三)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配套措施。
1.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实施有控制地调整汽、柴油价格措施时,原油加工企业会出现暂时性困难,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要继续按照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
2.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1)铁路货运价格,根据上年国内柴油价格上涨影响铁路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由铁路运输企业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疏导,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幅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铁道部确定。(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首先在运价浮动机制内,由航空公司自主调整具体票价,需要调整燃油附加时,根据航空煤油价格影响民航运输成本变化情况,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调整燃油附加标准或基准票价的方式疏导。调整燃油附加标准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燃油附加具体收取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按照上述原则确定。(3)出租车和道路客运价格,由各地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
3.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1)种粮农民。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给予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上述行业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新的补贴办法从2009年起执行。(3)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4)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继续实行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四)妥善解决改革的相关问题。
1.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锁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费人员数量,严格把关,防止突击进人。
对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措施: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二是税务部门接收;三是地方人民统筹协调,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
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2.研究解决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地方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利用中央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整合现有,更好地用于发展二级公路。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六费原有资金功能不变的原则,抓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3.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坚决禁止成品油生产企业为规避税收只开具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油品走私、经营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五)实施时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切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有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要切实做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发展改革、价格、财政、交通、税务、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证队伍稳定和资金有效衔接。地方各级人民要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把人员安置的工作摆在推进改革的突出位置,提前筹划,周全安排,妥善安置。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改革前后资金安排及预算衔接工作;中央财政要通过向地方预拨资金,确保养护管理及人员经费等需要,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严格禁止乱收费。各地要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09年1月1日零时全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经提前预收的要及时清退,要加强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对确定撤销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省级人民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并加大督查力度。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地方各级人民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院报告。
院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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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移支付?举个例子吧,
1、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的转移支付。
2、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
(1)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转移支付制度的认证 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2)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形式。
(3)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09年最大的几件事
转移支付的概念
转移支付(transfer?payment)又称无偿支出,是指或企业的一种不以购买本年的商品和劳务为目的而作的支付,即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
转移支付是包括养老金、失业救济金、退伍军人补助金、农产品价格补贴、公债利息等与企业支出的一笔款项。这笔款项在西方国家是不计算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其原因在于这笔款项的支付不是为了购买商品和劳务,所以将其称作转移支付,有时也称转让性支付。
2. 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方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IMF《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
一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重要的预算收入。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3. 转移支付的类别
转移支付又分的转移支付、企业的转移支付和间的转移支付:
①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的转移支付。由于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
举例:如资料一中图1的“税收返还”;资料二中的一之6、7项即为此类。
②企业的转移支付。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赢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等等。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动的幅度和强度,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通常在萧条来临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拨付的社会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以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举例:
如企业从员工工资里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来交保险费养老费等;
企业转移支付包括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账。
因为现在各国都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即上缴“转移支付”,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不可能用税后利润去对非盈利性组织进行捐款,那样会提高商品的价格,把多承担的成本(即承担的社会责任)转移给消费者,形成的差价就是“转移支付”。
③间的转移支付。一般是上一级对下级的补助。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社会经济指标,如人口、面积等,以及一些由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的。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
举例:如资料二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料一中对各省和单列市的转移支付即属此类。
有时,的某些支付不是从一些居民收入中征收上来的,如用增发货币、出卖债券所得来支付、救济金,它显然不带有从一些居民转移到另一些居民手中的特点。但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尽管它与前述支付款项的来源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它同样不是直接用来购买商品和劳务,这种支付仍然被看做是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财政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财政盈余等于税收减去在物品与劳务上的开支与转移支付之和后的余额。
注: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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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
201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分布图
——哪些省份拿得多、哪些拿得少?
作者:?孙不熟
财政部首次披露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地理分布图。2015年中央财政一共向31个省份拨付了总额5.5万亿元的财政资金。
5.5万亿是个什么概念?201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15.43万亿元,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6.9万亿元。5.5万亿相当于中央财政收入的80%,全国财政收入的35.6%。
5.5万亿是怎么花出去的?分三个类别,第一类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这笔资金是2.8万亿。第二类是专项转移支付,大约是2.2万亿。第三类是税收返还,大约是5千亿元。
图1 ?转移支付类别比例
5.5万亿中央财政都花到哪些地方去了?来看看下面这个图表,哪些省拿得多,哪些省拿得少,一目了然。
图2 ?各省市转移支付规模
图4 ?单列市转移支付规模
据此,我们可以发现,5个单列市虽然享有省一级省级财政管理权限,但在享受中央转移支付上,还是与普通省份有很大差距的。
看总量,四川获得中央财政的拨款最多,其次是河南、湖南、湖北、云南、黑龙江、安徽、新疆、河北与贵州。前十名为什么是这些省份?
第一个标准是经济发展程度。很明显,前十名中没有一个来自发达的东部地区,全部来自中西部与东北地区。所以,决定中央财政往哪拨的第一个标准就是经济发展水平,哪里落后哪里就拨款多。
第二个标准是人口。可以看到,中部六省的拨款量,从高到低分别是河南、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山西,这个排名与中部六省的人口总量排名完全一致。所以,决定中央财政往哪拨的第二个标准就是“人口数量”,哪里人多哪里的拨款就多,比如四川、河北两个人口大省,获得的拨款总量也比较大。
第三个标准是地区因素。可以看到,按人均拨款量,前几名分别是西藏、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甘肃、贵州、黑龙江、吉林、海南,这些省份大多处在边疆地区,获得的政治考量相对较多,其财政拨款也相对较多。
比较没有想到的是重庆、天津。一般认为这两个直辖市受到中央财政的极大支持,但看2015年的数据,两地获得财政拨款,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在全国都排在中下游水平。
略微有点吃亏的是江西、山西与辽宁三个省份。东三省中,辽宁的经济发展态势最差,人口最多,但获得的拨款量却最少;山西经济也差不多是负增长,但获得的拨款量却十分靠后。当然,山西与辽宁毕竟还算富过,江西却一直是落后地区,在中部六省中,江西的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倒数第一,但无论是拨款总量,还是人均拨款量,都少于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河南、湖南、湖北与安徽。
当然,本文只罗列了2015年的数据,此前的数据并不清楚,不能因此推断中央财政不偏爱这三个省份。更重要的是,中央财政向地方拨款,还要考虑到当地具体的经济发展需求。最近几年,河南、湖南、湖北、安徽等省份的经济发展搞得有声有色,其对资金的实际需求也相对较大,中央财政在拨款时酌情给予奖励也是可以理解的。
税收返还数据排名与GDP排名基本吻合,从高到低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GDP总量越大的地区,税收贡献也大,其返还数据也相对较多。
比起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更有意思的数据是各地对中央财政的贡献程度。比如,重庆2015年贡献的国税总额是1188.2亿元,比中央财政对重庆的转移支付(1319.91亿元)还少一点。除了重庆,至少还有湖南、湖北、四川等省份的国税总额也少于中央财政对他们的转移支付。而东部发达沿海省份则正好相反,江苏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创造的国税总额远远多于中央财政对当地的转移支付。关于这个问题的数据与分析,有机会我们再聊。
当然,必须强调的是,各地创造的国税总额并非全额上交中央财政,扣除给地方留成的那一部分后才是上交给中央财政的。
目前,中央财政占据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大概是44.8%,这一比例在全球属于中游水平,如果再算上地方的土地出让金,这个比例只会更低。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比中国还高,联邦制国家相对较低,但美国、德国的比例也分别达到56%与65%。
所以,有学者将中国的财政体制形容为“财政联邦主义”,是有一定道理的。另外,中国地方的财力其实也不算太低,此前有关分税制的各种批评存在矫枉过正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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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二:
关于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 ?
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803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810.21亿元,增长5.1%。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66亿元,预算数为5909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6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2017.8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492.05亿元,增长12.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84亿元,预算数为32601.82亿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0392.2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889.98亿元,增长10.2%。主要是按照改革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大幅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80亿元,预算数为20872.25亿元。
(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7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1亿元,增长12%。
(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数为392.7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2.04亿元,增长5.9%。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204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67亿元,增长15%。
(4)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86.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8.9亿元,增长5%。
(5)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352.9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20.09亿元,增长9.7%。
(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38.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5亿元,增长4.6%。
2.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537.9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80.96亿元,增长22.4%。主要是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
3.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70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主要是根据2016年成品油销量预计增长情况等因素测算。
4.体制结算补助预算数为1404.9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70.85亿元,增长35.9%。主要是2016年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加大支持力度。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亿元,预算数为1408.93亿元。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预算数为443.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9.65亿元,增长2.2%。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6.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042.7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37.59亿元,增长14.5%。主要是从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增长。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0亿元,预算数为5142.76亿元。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426.2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03.03亿元,增长14.3%。主要是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0923.6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688.43亿元,下降3.2%。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82亿元,预算数为21405.61亿元。其中:
1.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91亿元,增长102.2%。主要是增加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资金。
2.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76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3.补助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预算数为3.0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1亿元,增长3.3%。主要是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案件量大幅度增加。
4.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49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5.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27.5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6.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9.7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7.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8.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预算数为9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3亿元,增长0.3%。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亿元,预算数为94亿元。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76.6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8.75亿元,增长19.4%。主要是支持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等支出增加。
10.特殊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1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11.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数为379.9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5.46亿元,增长4.2%。主要是按学生人数和标准据实结算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贴息等增加。
12.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预算数为252.7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13.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0.5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25亿元,增长13.4%。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14.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4.1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3.55亿元,下降48.9%。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15.基层科普行动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98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16.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29.6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35亿元。
17.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6.5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7.12亿元,下降9.7%。主要是根据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储备情况,2016年适当压减。
1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为6.61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19.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5.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6.8亿元,下降21.2%。主要是根据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2016年压减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数额。
20.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38.78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2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数为409.3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7.55亿元,增长19.8%。主要是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增加支出。
22.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3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7.83亿元,增长41%,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2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预算数为20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2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预算数为2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38亿元,增长11.6%,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25.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预算数为7.3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0.73亿元,下降9%,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26.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数为3.7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44.85亿元,增长12.7%。主要是提高移交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人数增加、离退休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
27.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2.75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28.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数为1370.1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73.55亿元,增长5.7%。主要是支持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增加支出。
29.公立医院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5.2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0.39亿元,下降0.4%。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6亿元,预算数为151.21亿元。
30.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数为541.2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43.6亿元,增长8.8%。主要是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相应增加支出。
31.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0.96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32.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85.6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8.48亿元,增长11%,主要是据实结算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助等项目增加支出。
3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数为23.72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34.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41.1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1.92亿元,增长9.2%。主要是增加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35.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7.33亿元,减少18.8%。主要是金太阳工程清算资金预计减少,相应减少资金安排。
36.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11.8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4.5亿元,增长4.2%。主要是增加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支出。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5亿元,预算数为116.88亿元。
37.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数为14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8.49亿元,增长15.2%。主要是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43.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预算数为166.2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6.15亿元,下降3.6%。主要是原通过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安排的森林管护费补助,改为通过林业补助资金安排。
44.退耕还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68.5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39.59亿元,下降12.8%。主要是原退耕还林政策粮食和现金补助部分面积到期,相应补助资金减少。
45.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62.74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亿元,增长3.2%。主要是增加了PPP以奖代补资金。
4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16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7.7亿元,增长30.1%。主要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相应增加补贴。
47.目标价格补贴预算数为430.2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73.44亿元,增长20.6%。主要是根据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政策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28亿元,预算数为558.28亿元。
48.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预算数为182.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06.06亿元,下降36.7%。主要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
49.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8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8亿元,增长4.9%。主要是增加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走出去”项目等支出。
5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预算数为6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4.2亿元,增长31%。主要是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元标准安排确权登记颁证支出,根据工作进度分年度安排。
5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98.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3.2亿元,下降1.6%,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56.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数为60.0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8亿元,增长1.3%。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57.林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418.3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7.82亿元,增长19.3%。主要是提高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以及增加非天保工程区停伐补助、森林管护费补助。
58.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预算数为14.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6.56亿元,下降64.7%。主要是部分省份“十二五”期间的项目进展较慢,适当压减支出规模。
59.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预算数为392.4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43.63亿元,下降10%。主要是调减2015年一次性安排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60.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预算数为3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9.4亿元,增长32.9%。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对防汛抗旱的支持力度。
61.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预算数为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33亿元,增长1%,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6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数为36.4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63.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预算数为1960.0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969.83亿元,下降33.1%。主要是2016年车辆购置税收入预计减少,相应减少支出。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9亿元,预算数为1999.05亿元。
64.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9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03亿元,下降0.3%。主要是涉及新疆兵团补助资金上划中央本级预算。
65.成品油价格改革对特殊行业的补助预算数为347.9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78.54亿元,下降18.4%。主要是根据成品油价格和各行业用油量预计情况安排。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28亿元,预算数为475.93亿元。
66.?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预算数为55.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3.66亿元,下降6.2%。主要是根据老旧船舶预计拆解数量安排。
67.界河维护经费预算数为1.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0.25亿元,增长20%。主要是支持将部分界河航道纳入养护范围。
68.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4.75亿元,下降41.4%。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69.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预算数为110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00亿元。主要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增加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工程支出。
70.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4亿元,为2016年新增项目。主要是为调动地方开展安全预防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地方予以综合奖补。
7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为85.3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1.25亿元,下降11.6%。主要是根据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2016年压减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数额。
72.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贴息预算数为3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8.18亿元,下降35.5%。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73.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12.3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2.15亿元,下降9.8%。主要是根据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2016年压减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数额。
74.?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数为110.1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6.79亿元,下降5.8%。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补助方式,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
75.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预算数为22.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35亿元,增长17.1%。主要是加大对海岛及海域保护支持力度。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亿元,预算数为31.9亿元。
76.公益性地质工作专项资金预算数为7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01.71亿元,下降58.6%。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8亿元,预算数为180亿元。
77.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数为55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78.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99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7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63.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59亿元,增长1.4%。主要是完成的危房改造任务量增加。
80.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数为121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9.61亿元,增长0.8%。主要是增加棚户区改造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
81.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数为14.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18亿元,增长72.5%。主要是据实结算的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需求增加。
82.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数为179.81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83.“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预算数为22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9.71亿元,下降30.6%。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84.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0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85.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补助经费预算数为0.2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0.03亿元,下降10%。主要是根据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2016年压减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数额。
86.统借统还外国和国际金融组织项目预算数为19.44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05亿元,增长11.8%。主要是根据项目额度增加。
87.基建支出预算数为387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99.87亿元,增长5.4%。
三、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
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预算数为5088.5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59亿元,增长0.1%。其中:
1.增值税税收返还预算数为2987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13.53亿元,下降0.5%。主要根据2016年增值税收入预计增长情况测算。
2.消费税税收返还预算数为1010.92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3.所得税基数返还预算数为910.19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4.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预算数为1531.1亿元,与2015年执行数持平。
5.地方上解预算数为1350.64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0.12亿元,下降1.5%。主要是停止征收津贴补贴调节基金,相应减少地方上解。
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
经历了大悲大喜的2008年,中国人民迎来崭新的2009年。
新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们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大事不断、任重道远。
新中国喜迎60华诞
“祝福你,伟大的祖国!”当岁月的车轮驶入2009年,中国人民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2009年,新中国步入发展的第三个30年。这是中国人民站在改革开放30年后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崭新出发。中国***将继续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梯次推进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继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局顺利之后,2009年学习实践活动将梯次推进。
目前,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正在有序推进,并将在2009年2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将分别在2009年3月和9月开始。
科学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在全国上下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必将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也必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两会”召开为2009年全年工作定调
一年一度的“两会”,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形势下,2009年全国“两会”将怎样全面部署2009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受到世界瞩目。
在2009年3月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应对危机、科学发展”将成为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问题。“两会”将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将贯穿全年工作
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2009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2009年国家将坚持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减税、扩大中央投资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的支持力度。
2009年,有关部门将在结构优化的前提下扩大投资规模;着力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尽快出台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虽然形势严峻,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扩大内需和宏观政策调整都有较大空间。
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
2009年是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的历史性胜利,推翻了封建农奴制度,解放了苦难深重的百万农奴,西藏人民第一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民主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和改革开放,深刻地改变了西藏的命运,开启了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伟大历程。50年来,在中国***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各界爱国人士和驻藏紧密团结,共同奋斗,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得到很展。统计显示,从1959年至2007年,中央财政向西藏的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达到近1600亿元,年均增加近5亿元,年均增长近12%。2007年,西藏国内生产总值超300亿元人民币,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2788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1131元。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将有序推进
加快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已被列为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之一,未来两年将安排1万亿元投资,占4万亿元投资的四分之一。
根据规划,2009年将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落实异地迁建农户的建房选址并解决过冬房问题;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
目前,仅四川地震灾区就有8400多个重建项目开工。灾后重建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倒塌毁损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全面重建灾区群众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早日实现灾区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目标。
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 将依法选举新特首
2009年12月20日是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纪念日,澳门特区将举办系列庆祝活动。
澳门回归以来,在中央和祖国内地的全力支持下,特区依法施政、积极进取,澳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一国两制”伟大实践成功向前推进。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澳门特别行政区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澳门社会对此反应积极。中央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对澳门的影响,将继续全力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克服困难,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把澳门的各项事业发展得更好。
根据澳门基本法,2009年将进行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和第四届立法会选举。
重点领域改革更关注民生
在经济发展遭遇困难时,通过改革突破发展的体制障碍就显得更加迫切。抓住时机推出有利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改革措施,是提振市场信心的最好办法。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以鼓励企业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同日,酝酿多年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正式施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多用多缴少用少缴”有利于节能减排。这两项财税体制和价格改革都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与此同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改革也将在2009年研究推进。其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深化、细化、实化政策措施,适时开展试点。
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
90年前,五四运动拉开了中国现代历史的大幕,也为穿越世纪风云的青春史诗写下序篇。
五四运动开启的“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90年后已经汇成波澜壮阔的滚滚洪流,注入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使之发扬光大,没有任何力量和困难可以阻挡前进的步伐。通过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中国人民将更高地举起爱国和进步的旗帜,发扬民主、崇尚科学,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
一批关涉科学发展新法正式施行
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专利法、消防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将在2009年内施行。人们将在每一部法律的实施中清晰看到中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轨迹,聆听中国社会进步的足音。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在对待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上走在世界先进之列的重要标志。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标志着我国对企业国资管理有了最高层级法律的刚性约束与规范。同样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充分吸纳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经验,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重建等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1.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是上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对没有上年度收入的新成立企业按当期收入计征。
2.水利基金的解释权在省财政厅,如果有何疑问,可以咨询省财政厅。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经财政部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
(三)地方人民按规定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安排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
以山东省为例,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要求,经省同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