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油价根据哪种国际油价
2.国内油价调整规则
3.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加一箱少花9元,国际油价为何下跌?
4.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5.国际上油价下跌,为什么我们国内的油价却上涨了呢?
6.成品油价格形成新机制是怎么样的机制呀?
7.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中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颇为复杂。主要是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参考运杂费、保险费及国内关税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最终形成由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中石油与中石化再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8%的范围,最终制定出终端的零售价格。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价格机制存在两大弊端:首先是滞后定价。由于此定价机制是和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的成品油而非原油市场价格挂钩,考虑到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大约需要一个月时间,即使国际原油价格平稳,一般而言国内成品油价格也会滞后于国际油价一个月的时间。
另一个弊端是油价倒挂。所谓油价倒挂,是指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中国原油价格已经与国际市场接轨,而成品油价格仍然受到国家调控,取的是区间定价。即只有当国际成品油价格波动大于一定幅度时,发展改革委才会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这个机制在国际市场油价大幅度波动、国内50%左右的原油依靠进口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原成油价倒挂”现象。
这种定价机制的弊端造成经常发生的一种情况是,发展改革委出于调节通货膨胀的考虑,即使国际成品油价格上涨超过了这一既定区间,国内成品油价格也未必会上调,即使上调,幅度也较小。另一种情况是,当国际成品油价格随着原油价格回落时,出于保护国内炼油企业的目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并不随之回落。这就造成了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及成品油价格相关性较弱的情况。
能源专家、上海科学院研究员沈跃栋认为,由于原油与成品油价格接轨的不对称,不论是生产者还是经销商,往往不看市场而紧盯调价,既不利于产销衔接,也不利于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因此,目前要求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另一方面,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关系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改革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必须统筹规划,配套推行。无论取哪一种接轨方式,都要有步骤地出台限制高耗能的约束性政策,如开征燃油税,调整税率,改进税的征收管理办法等。同时还需完善市场,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国内油价根据哪种国际油价
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也就是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桶时,国内油价不再跟随上涨。国际油价低于40美元/桶时,国内油价不再调整。
我觉得不会涨,从30涨到130,国内油价也得再翻个2倍吧,等国际油价130美元一桶,那国内成品油都要20元每升了,估计到时全国都是坐公交车了,不知道我算的对不对,估计不对,来个大神帮算下
也就是常说的40美元的地板价。但不是说低于40美元一桶就不调整了,是按40美元每桶再加上成本和利润计算再进行调整。
上一次调整时间是2020年3月3日,由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是1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后就是2020年3月17日。
而且油价调整是按照3月3日至3月17日中10个交易日德平均价格计算的。而且要遵照上调或下调幅度不足50元/吨时,国内成品油限价将不作调整的规定。
因此,是否下调油价,下调多少,还需要看接下来几个交易日油价的变动情况。从目前来看,由于上次成品油调价搁浅,累积有一定的差价,现在又下跌幅度这么大,因此下调肯定一定的了。
至于高于天花板价130美元每桶,是否会调价,调价多少的原理和地板价调价原理一样,就是看10个交易日平均涨跌了多少,是否达到50元每吨的幅度要求,如果达到了就调整,达不到就搁浅不调整。
其实油价下跌利于国内航空油运行业,国家也可以减少储备原油的成品。我们老百姓也可以加到便宜油。
08年国际油价147美园一桶,国内每升6.7元。现在40元一桶国内近6元一升,如果再回升到147元一桶,国内油价就要2O元一升。
高于天花板130美元/桶的价格国内油价也不会上涨,这是由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决定的。
简单来说我国发改委于2008年推出“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从此以后国内成品油价格跟国际原油价格“有条件”的接轨,国际原油价格涨跌触发“机制”则国内成品油价格也相应做出调整。
2008年“机制”推出以来,截至今天,“机制”经过多次调整,就目前而言“机制”的运行规则基本如下:
1.国内油价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国际原油价格涨跌幅度,当原油价格涨跌超过50元/吨时,就跟随涨跌,如果涨跌幅度不足50元/吨,则暂不调整,涨跌幅计入下一个调整周期累计。
2.上下限制的规定:“机制”规定,当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或者低于40美元每桶时,我国成品油价格不做调整。这也是为了稳定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基本稳定,防止油价大涨大落对经济生产造成影响。
因此,通过以上对“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的解读可以 看出:如果国际油价上涨至天花板价格(130美元/桶),国内油价就不会做出调整,因此油价不会上涨。
显然不是的,国内成品油成本价格远远高于原油价格。
目前受全球疫情的影响,加之OPEC成员国与俄罗斯就石油减产协议谈判失败的刺激,目前国际原油价格已经下跌到32美元/桶左右,换算成国内度量也就是1.4-1.5元/升。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内成品油成本价就是1.4-1.5元/升,因为成品油价格包括原油原料价格、加工提炼价格、运输储藏价格,因此油价成本远高于1.5元/升。
我国实行“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调整周期为10个工作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即使国际原油价格这两天出现大幅度下跌,但是在下一个调价周期到来之前,我国并不会对现油价进行调整。
另外,为了维持国内油价基本处于稳定水平,当国际原油价格跌破40美元/桶或者涨到130美元/桶时,我国成品油价格就不会再调整了。
油价,我个人觉得,要找到一个临界点!这个临界点就是油的亏赢点,按照现在的价格形成机制,国际油价40美元一桶时,国内价定在临界点上!然后,随行就市!现在40美元,国内现在6块多,就不动了,所以,临界点太高!造成了国际140多,国内6块多,国际3o多,国内还是6块多!现在的机制,国际140时,国内涨到多少,才不涨?!所以,专家要把真实的油价成本找出来,才是油价涨跌的本质!
国际油价在3月9日下跌幅度达到30%,目前原油价格已经跌破地板价32.91美元每桶,折合人民币约228元一桶,每桶原油约等于158升,按照目前原油价格来计算每升原油等于1.44元人民币,比国内矿泉水价格还要低!
在每升国际油价比国内每升矿泉价格还要低的情况下,国内成品油价格还会下降吗,目前成本油已跌破国内设定的地板价 (下限) ,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原油价格一直持续低于地板价,国内成品油也不会在进行大幅的调整 (不过略微调整也是会有的)。
如果未来某一天国际原油价高于天花板价 (上限) 国内成品油还会涨吗,按照国内目前所执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来看,如果在原油价高于130美元每桶的时候,国内依然执行的是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所发布的成品油价机制政策的情况下,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那么即便是原油价在未来某一天,飙升超越上限130美元每桶 (天花板价) 国内成品油价格这时候也不会再上涨。
综上:虽说国际原油价格与国内成品油价格息息相关,但是国内为了维护平衡在2016年的时候,设定了成品油价机制政策上下限40美元-130美元 (每桶原油), 不管是低于下限还是高于上限国内成品油价格均不会再发生下降或上涨 (未来某一天原油价格高于上限(天花板价)国内成品油是否会持续上涨,主要取决于当时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决定,按照目前政策来看是不会发生上涨)。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国家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与国际油价有条件的联动,不是随便设定的。2016年1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成品油调控的机制,将成品油调控的上限定为每桶130美元,下限定为每桶40美元,这是国家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三地油价,世界平均油成本(世界平均油成本是3~5美元每桶),通过经过长期的摸索,市场检验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要求,多方博弈的一个定价机制。
所以,国际成本油价格即使高于130美元的天花板,国内油价也不会涨,因为已经到达国家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上限。这是国家级层面的制度,不会因时因事而改变。
另外,即使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每桶,那么国内油价水涨船高,也已经涨到了很高的位置,人们已经无法承受,国家也会启动相应的机制来做调节,比如启动原油储备投放市场,平抑油价。否则不仅仅是老百姓开不起车,所有跟一次能源有关的产业都将会受到波及,会影响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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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离不开石油,不管国家油价涨与跌,国内油价都会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对生活没有任何影响。调价的问题有操心
再者国际油价哪怕到200美元一桶,按1桶=158.98升 来算也就1.2美刀一升。换成人民币才8.8元左右。何况现在才48美元左右。刨去加工成本,油价的利润可想而知。
国内油价保持10元左右1升一点问题都没有
根据现在的情况可以发现,国际油价已经非常低了,而且还有可能价格会更低,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进口大量石油的国家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机会,很多人希望国家能够借此机会大量储备低价的原油。
中国海关总署近日发布的一组进口数据显示,2020年1-2月,我国石油进口8688.8万吨,比2019年同期增加425.7万吨,增长5.2%。2019年,中国对外国石油的依赖度已增至72.3%,依赖比例也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而上升,据分析,2020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72.7%,比2019年提高0.3个百分点。
虽然我国油田众多,中国石化主要以炼油为主,但我国油田有限,属于石油穷国,每年都有大量原油依赖进口,国际油价下跌意味着我国进口原油成本下降,但是我国是否应该大量储备现在的低价油呢? 此时,国际原油暴跌,股市暴跌,作为原油的消费大国和进口国,这对中国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过不了多久,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国家就开始恢复生产工作,需要大量的来发展生产,对原油的需求也会增大,国际油价的走低,有利于我国制造企业成本的降低,这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复苏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和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当前国际油价不稳,仍有进一步下跌的空间。
国际油价大跌,第一有利于降低通货膨胀,第二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利润,第三可以增加外汇储备。然而,油价下跌可能导致能源化企业亏损,对新能源 汽车 等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石油储运需要很大的成本,虽然供应端油量充裕,但是运输端的运力能不能达到还是个问题,而且,原油储存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和较高的成本。 现在的油价很低,国家根据现在的情况有可能增加石油的储备,但不会无限量的增加,而是根据未来国内石油需求去增加,储备或者是不储备,有利也有弊,所以要权衡实际,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
国内油价调整规则
国内的油价,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涨跌幅度,每10个工作日进行一次调整。
成品油油价具体生成机制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价格+成本+适当的利润率,来确定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
当国际原油价格在40美元/桶-130美元/桶区间波动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但如果成品油调价幅度低于50元/吨,不作调整。
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国内油价也达到最高限价,不再上调;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桶,国内油价也达到最低限价,不再下调。
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加一箱少花9元,国际油价为何下跌?
我国成品油价格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进行调整的,调整周期为每10个工作日一次,因此,只要知道任意一次调价日期,就能推算出其他的调价时间了。
周期:每10个工作日有1个调整窗口。
生效时间:调价发布日当天24时。
规则: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国家会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我国的成品油调节机制的三个阶段的发展
第一阶段:2008年我国制定了初步的国内成品油调节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根据国际油价的波动来调整。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22个工作日的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连续22个工作,三地油价变动幅度超过4%的时候,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便会开启,发改委对外发布最新油价。
第二阶段,2013年,发改委将调价的周期缩短到了10天,这样国内油价的变动与国际油价联系更密切了,调价也更频繁。同时取消了4%的幅度限制,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油、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第三阶段,2016年,国际油价持续低迷,我国发改委发布调价新政策,当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由于欧洲疫情重新抬头,市场对经济及原油需求恢复前景忧虑再起,油价因此承压下跌,结束自去年11月以来的持续上涨走势。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1年3月3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225元和220元。
全国平均来看:
92号汽油每升下调0.18元;
95号汽油每升下调0.19元;
0号柴油每升下调0.19元。
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L容量估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少花9元。
扩展资料
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多次改革后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于2009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这个机制实现了与国际油价实行有条件的联动,此举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跟国际油价接轨。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自2018年11月30日24时起,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40元和520元。
国际上油价下跌,为什么我们国内的油价却上涨了呢?
第二阶段:“七姐妹”时期。
第二阶段是1928年到13年,这一阶段由国际性的卡特尔“七姐妹”控制着石油市场的价格。开始的标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苏格兰签订的《阿奇纳卡里协定》,后来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这个协定。协定为了防止寡头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划分了各协议签订方的市场份额,并规定了石油的定价方式。即,无论原油的原产地,其价格均为墨西哥湾的离岸价格加上从墨西哥湾到目的地的运费。后来由于中东地区原油产量的增加,以及欧洲市场对原油定价标准的不满,增加了波斯湾离岸价与目的地运费之和的标准。
“七姐妹”通过该协定将油价长期压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极大地侵害了石油国的利益。石油国的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石油卡特尔组织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开展了广泛了石油国有化运动。在双方力量的抗争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应运而生。1960年,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表决成立了OPEC,并于13年单方面宣布收回对石油的定价权。
第三阶段:欧佩克时期。
第三阶段是13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原油价格由欧佩克控制。欧佩克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油价,消除不必要的价格波动,保障产油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维护产油国的利益。在13年之后的10年中,欧佩克成员国逐步实现了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并用了直接固定石油价格的策略。欧佩克以沙特阿拉伯34°轻质油油价作为基准油价,不同的石油之间有一定的差价,而欧佩克所有成员国需要放弃石油产量的自主决定权来维持这种价差体系的稳定。在此阶段,石油价格从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渐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石油利益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至石油国。这一时期,欧佩克的成员国也由最初的5个扩展至13个,与今日的规模已无太大差别。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持续的高油价导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加之欧佩克之外的产油国石油产量的提升,欧佩克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原油市场的份额,取了降低价格、保护份额的策略。这一时期,欧佩克首先通过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的“价格战”维护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并迫使非欧佩克成员国妥协同意削减石油产量,欧佩克成员国内部也重新确立了配额制度。然而原油的减产导致油价再度上升,这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石油贸易大量从长期合约转向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不断壮大,渐渐削弱了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
此后直至2004年,欧佩克虽然在名义上仍然取直接设定目标油价的策略,期间也对目标油价两次进行向上调整,但除去通货膨胀,目标油价并没有显著上涨。由此可见欧佩克对油价影响力的降低。
21世纪初,由于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佩克实际油价已远高于目标油价,其定价策略不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1月,欧佩克正式放弃了对石油价格的直接干预,并在其后逐渐放松了成员国之间的配额制度。这一阶段,欧佩克主动取维持石油供给市场适度紧张的战略,加之中东地区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国际石油市场的供给一直偏紧。
虽然欧佩克提出,他们仅在确定石油价格上涨是出于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机因素时,才通过增产抑制油价上涨,但其产出的增加并不足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需求,其实质已失去抑制油价上升的能力。由于欧佩克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仍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收入,在油价下跌时,成员国并不会通过减产维持油价,而是取增产这种竞争性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不断下滑,至今已无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阶段:“”时期。
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现货市场的交易为国际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现货市场形成之初只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场所,故也称为剩余市场。但在13年石油危机之后,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及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之下,国际原油市场用的是公式定价法,即以基准的期货价格为定价中心,不同地区、不同品级的原油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升贴水。
公式表达为:P=A+D,其中,P为原油交易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格,D为升贴水。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价格(WTI)和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Brent)。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是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的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历史上,WTI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一直占据着更加核心的地位。这是由于WTI主要反映美国市场的原油供销以及库存状况。二战之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并且北美地区一直是最大的原油消费区,也是重要的原油生产区,加之WTI原油的质量好于布伦特,更适于石油生产,因此WTI价格的变化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WTI也更适合作基准原油。
不过,近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亚和中东地区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基于布伦特的定价体系日趋完善,其影响力不断上升,目前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基准原油。国际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在发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伦特代替WTI作为基准原油。
虽然在2013年5月,基于布伦特的普氏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因为其类似于Libor的报价系统使普氏价格有被操纵的可能,即普氏价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国际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场也有猜测WTI可能借此重新树立自己的风向标地位。但考虑到普氏定价体系有现货市场庞大的交易量作为支撑,我们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价格体系。
普氏价格体系简介
普氏价格体系是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的价格体系,其提供的价格包括即期布伦特(Dated Brent)、远期布伦特、布伦特差价(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报价参考。其报价体系类似于Libor,依据主要石油公司当日提供的收市价并进行综合评估得到。
下面介绍与原油现货定价紧密相关的几种价格。
1.北海原油。
普氏价格体系所使用的布伦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区出产的原油,是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种原油首字母为BFOE)的一篮子原油。在普世定价体系形成之初,布伦特原油被认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将其价格作为基准油价。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布伦特原油产量急剧下降,到了21世纪初,布伦特油田产量已经衰减到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价格体系用了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简称BFO)的一篮子油价;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于习惯,我们今天仍用布伦特原油指代BFOE。
用一篮子原油作为基准原油有利于扩大基准价格的市场基础,但由于这些原油的质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奥斯博格的密度较小,含硫量较低,质量高,埃科菲斯克质量较低,而这些原油都可以用于远期和期货交割,这就导致BFOE的卖方更倾向于交割低品质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质原油。
为了激励卖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质原油,普氏价格体系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质折扣系数(de-escalator)和品质溢价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质折扣系数是指,当卖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过0.6%时,每超0.1%的硫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60美分/桶。
与品质折价相反,品质溢价是指,在接收到较交易时所保证的品质更高的原油时,原油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作为回报的费用。对于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两种高品质原油,品质溢价因子是估价公布日前两个整月内,该两种等级原油与BFOE中最具竞争力的一种原油之间的净差价的50%。
2.即期布伦特。
即期布伦特是一个滚动估价,它反映估价当日起10—25天的BFOE现货价格(周一至周四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5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周五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7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此处的10—25天被称作估价窗口。由于原油的运输和储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并不经常发生,这就使得原油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远期性质,估价窗口期由此产生。25天的惯例源于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须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买方船货的装运期。所以,虽然即期布伦特通常被认为是现货市场的价格,但它实际反映10—25天的远期价格。
最初,普氏用的估价窗口是7—15日,与布伦特原油的估价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种的估价窗口均长于布伦特原油。随着布伦特原油产量的下降,为了使普氏价格更贴近北海市场的惯例,普氏将估价窗口增加至10—21天。随着布伦特产量的进一步下降,于2012年6月,普氏价格体系将窗口期进一步扩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伦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篮子油价,这并不是四种原油价格的代数平均数,而是通过对最具竞争力的品种赋予最大的权重而更好地反映最具竞争力品种的价格,以确保估价反映供需基本面。
3.远期布伦特。
远期布伦特是最早出现的布伦特金融工具。布伦特远期是一种远期合约,在这个合约中会确定未来具体的交割月份,但不会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布伦特远期的报价一般是未来1—3个月,如5月会有6—8月的布伦特远期的报价,这些报价是合约确定的、针对具体交割油种的报价。
4.布伦特价差合约。
布伦特价差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简称CFD)是一种相对短期的互换,其价格代表了在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估价与远期布伦特价格之间的市价差。普氏能源资讯提供未来8周的CFD估值,并在每周定期评估。市场上也有公开交易的一月期和两月期的CFD。
CFD通过将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与远期布伦特之间随机的市价差转换为固定的价差,可以为BFOE现货头寸的持有者对冲即期布伦特市场的风险,也可以用于投机。
以布伦特为基准价格的原油现货定价
依据公式定价法,原油现货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差价。在普氏价格体系中,基准原油为布伦特,基准价格为即期布伦特,现货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除了要加一个合约规定的差价外,还要加上现货升水或减去期货升水。其中,期货升水或现货升水的数据由CFD市场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确定的升水为1.00美元/桶,交易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完成,则在今天这个时点,这宗交易的现货价格(在今天这个时点,该价格为远期价格)为当前的即期布伦特价格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再加上1美元升水。
实际上,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即远期布伦特,就是由即期布伦特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得到的。因此,上述定价方法也可以理解成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加上不同品种的差价。利用即期布伦特和CFD的报价信息,就可以得到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曲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原油有不同的估价窗口和平均计价期(习惯上,原油现货在装船后的一定期限内定价,这段期限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计价期),故普氏价格体系针对不同的原油品种,提供了相应期限的即期布伦特价格。不同品种的对应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种为例,普氏价格体系会为每笔交易提供即期布伦特13—28日的价格,加上这笔交易对应的CFD价格,再加上一定的差价,就得到了这笔交易的现货价格。
另外,伦敦国际石油(IPE)的布伦特期货合约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准价格。布伦特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是根据布伦特指数进行现金交割的,而布伦特指数是根据远期价格得到的指数。也就是说,布伦特期货的价格会收敛于布伦特远期的价格,而非布伦特现货的价格。
虽然布伦特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持仓者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EFP)将该头寸转化为现货头寸,即远期头寸或25日现货头寸。EFP的价格是由互换双方决定的。EFP将布伦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系了起来。
普氏价格体系提供了EFP的远期价格估值,反映了对应交割月份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差价,联系了期货和远期市场。因此,以布伦特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的现货价格等于期货价格加上EFP差价,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最后再加上合约规定的差价。
成品油价格形成新机制是怎么样的机制呀?
一是因为油价定价机制。根据现行油价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以国际原油价格、叠加关税成本、炼油成本、国际原油到成品油全链条相关企业利润为基础。这个利润包括三桶油的利润和加油站的利润。然后油价每10天进行一次调整。但国际原油价格本身处于波动状态,将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过程滞后。
二是由于疫情的影响。疫情经济下,不少企业纷纷裁员。加上油价上涨,很多家庭被迫控制生活成本,不会开车上路。上升后,早晚高峰均未出现堵车现象。不仅我国汽车每年使用大量汽油,企业生产、运输和种植农作物也需要大量柴油。油价上涨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尤其是在春耕阶段。柴油的上涨也会影响种植成本。今年粮食价格是否会上涨,尚不得而知。
三是因为石油垄断。事实上,石油行业具有自然垄断行业的所有基本特征,因为石油行业本身具有比较显着的规模经济和大量的沉没成本这两个特性。根据一些规模经济和沉没成本的理论,被三大巨头垄断的石油公司完全占据了石油市场的生产经营,从而可以更有效、更充分地利用现有的一些,消除重复。
再者是因为石油的政治性质。虽然像我国这样的石油消费大国,一直想远离?石油政治?,回归正常的?商品属性?。但是,?石油政治?问题不能摆脱。反而会随着当前疫情下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冲突,产生更大的影响。作为不可再生,石油也是国际贸易中最大的商品。人们的生产生活高度依赖石油,石油定价复杂。根据经济学定价理论,石油价格应由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
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燃油税怀胎十年,终于在人们猝不及防的时间呱呱落地。
12月5日18:40,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发布,按照这一方案,燃油税将取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国家发改委同时公布了《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
明年1月1日开征
12月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其协同相关部门拟定的《方案》,并按照院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12日。
“《方案》的拟定主要是为了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家发改委公告称。
《方案》指出,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同时,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当前是深化中国成品油改革非常有利的时机,离公布方案没几天了,按照惯例,明年1月1日起征收养路费。”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此前表示。
而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目前燃油税正式开征时间就是2009年1月1日。
“油价下调同期出台”
燃油税取代了养路费等6项收费,正式征收时,体现在现行成品油零售价格上,将使得现行成品油零售价每升上涨0.7-0.8元。
对此,中石化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目前国际油价下跌幅度较大,但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因为一直滞后于国际市场,对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有个滞后期,所以,国内成品油价格尚未及时下调。
“目前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仍相对应于国际油价100美元/桶的水平,在正式开征燃油税之前,肯定会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最大的可能是明年1月1日同步出台,也可能是提前下调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元。”该负责人说。
12月4日,由于投资者对能源需求前景担忧,国际油价暴跌逾6%,纽约市场油价跌破每桶44美元,收于每桶43.67美元,创下近4年来新低。
中石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国际油价已经跌到40多美元/桶,但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下调幅度不会达到一半,其实在计算国内成品油价格时,除了参照中国进口国际原油到岸后的价格,还要综合运输成本、炼油成本、流通成本等,最后测算出一个比较适合中国国情、不会受到国际油价不正常波动严重影响的国内成品油价格。
“当国际油价涨到140多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仍对应着100美元/桶的水平,现在国际油价直落至40多美元,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也不会完全受其左右。因为过高和过低的成品油价格对经济以及能源的有效使用都是不利的。”该负责人说。
但他表示,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下调幅度肯定要高于因为征收燃油税而上调的每升0.7-0.8元,综合下来,消费者除了免交了养路费等6项费用外,最终的成品油价格还会远低于目前的价格。
“燃油税的改革是非常合理的,目前的态度是希望老百姓去消费车,但不是完全当做代步工具,而是实现出行多样化。”该负责人表示。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1、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2、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3、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
4、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扩展资料:
石油性质:
1、具有代表性的大庆石油属低硫石蜡基石油,已开酌石油以低硫石蜡基居多。这种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高,凝点高,能生产出优质的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及商品石蜡,直馏汽油的感铅性好。
2、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胶质含量高,属含硫石蜡基。其直馏汽油馏分产率高,感铅性也好。柴油馏分的十六烷值高,闪点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经精制后可生产轻柴油与专用柴油。润滑油馏分中,有一部分组分的粘度指数在90以上,是生产内燃机油的良好的原料。?
3、有的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较高,属低硫环烷一中间基。其汽油馏分感铅性好,且也富含环烷烃与芳香烃,故也是催化重整的良好原料。柴油馏分的凝点及硫含量均较低,酸度较大,产品需碱洗。减压渣油经氧化后可生产石油建筑沥青。
另有些低凝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也低,属低硫中间基。适于生产一些特殊性能的低凝产品,同时还可提取环烷酸是不可多得的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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